各位同学: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<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粤教助〔2023〕2号)《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<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>的通知》(华农党发〔2023〕40号)相关文件精神,经学生自主申请,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初审,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复核,学校、广东省教育厅认定,现公示我院2023-2024学年春季学期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名单。(详见附件)后续还将收集银行卡号等信息便于发放补助,请及时留意通知。
公示期为5月10-11日,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实名向年级辅导员反馈。
附件:2023-2024学年春季学期新增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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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5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