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年级、各位同学:
近期,广东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名额,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以及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》(华农党发〔2021〕35号)等文件精神,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,现就做好我院2024年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对象
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(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)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。
2023-2024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的新学院评审。
二、名额分配
上级下达我院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人。经学院研究决定:2023级分配1人;另一名额为流动名额,除第一批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外,综合测评总分最高者拟推荐获奖。
三、申请条件
参考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》(附件1)。
四、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
1.学生申请:11月5日晚上18点前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,填写问卷链接:https://www.wjx.cn/vm/O1O8gEG.aspx
第一批参与评审答辩但未获奖的学生默认参评。
后续需在11月8日中午12点前,提交申请国家奖学金有关材料:
(1)《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》(附件2,电子版),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;若“申请条件”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%,但达到前30%(含30%)的,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,并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;
(2)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(jpg格式)(格式参考附件4,电子版)。
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:nxyjiangzhudai@163.com
2.学院评审与公示:11月8日前。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评审,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(公示格式参考附件5),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(党委研究生工作部)。
3.学院报送相关材料:11月10日前。学院按要求填报评审结果数据,按附件3审核无误后,按照“序号.XX学院2024年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”命名,发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xdk@scau.edu.cn。
4.学校评审与公示:11月18日前。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省教育厅。
四、相关说明
1.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规范评审程序,确保评审流程和结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2.请各学院根据评审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,集中组织申报,严格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材料。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,各学院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。
3.在评审工作过程中,如遇到问题,请及时与各年级辅导员联系。
附件:
附件1: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(华农党发【2021】35号)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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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5日